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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说明

来源:示范区政法委发布时间:2022-12-30 15:53: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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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示范区充分认识到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清理工作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

(二)明确职责,理清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示范区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示范区自成立以来涉及的文件,按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

(三)及时清理,及时整改。按照要求,根据工作思路,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如发现不规范文件,及时清理及时整改。

二、清理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示范区积极展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的整治,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共有废止行政性规范性文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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